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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商注册管理在注册公司有哪些规定? 详细介绍在此
发布时间:2021-06-21 来源:管理员 浏览:
合肥工商注册管理在注册公司有哪些规定?企业注册都会有规定的,主要还是不能违背国家的政策等方面,这个是最主要的,还有就是要按照注册公司的规定才可以的。主要包括有企业注册名称的一般性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特别提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具体看看下面的详细介绍吧。
合肥工商注册 
企业注册名称的一般性规定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
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后,您就要开始准备登记材料了。
合肥工商注册特别提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股东(出资人)的资格证明。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
二、以下单位(人员)不具有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被锁入合肥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企业年度检验为B级的企业不得增设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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