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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子公司注册流程?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5-24 来源:管理员 浏览:
合肥子公司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
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最后,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母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十)公司住所证明;
(十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肥子公司的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到工商局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后就会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办理许可证。这个步骤如果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才需要;
3、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目前,你到工商部门领取的是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刻章。取得营业执照后,到行政服务大厅公安窗口办理刻章登记备案。公安审核通过后,开具《刻章许可证》就可以刻章了。
合肥成立子公司属于企业分立吗?
 
不属于,设立子公司与公司分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由母公司取得子公司发行的股份,而后者则是由原公司的股东取得新设公司的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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